父母雙方都來自我的國家大陸,被稱為“雙重非信息”。以下情況共同稱為雙重信息。實際上,最早在2013年,非徒勞來到香港養育兒童的渠道就已經關閉。也就是說,香港法律和法規不允許孕婦都是大陸人民的孕婦。換句話說雙非孕婦,香港的所有公共系統或私立醫院都無法接受為非懷孕婦女的送貨服務。

1。沒有被指控育有孩子的人并使他們承擔責任并判刑
根據目前的香港法律,非夫人掩蓋了自己的懷孕歷史,目的是在香港獲得永久居住地位,并對移民部門的員工提出虛假索賠是違反了香港法律。這種行為將被起訴和定罪。最高罰款被判處14年監禁,并罰款150,000元。


香港移民部門的工作人員將增加他們調查上述行為的努力。需要攔截可疑的婦女,并需要進一步查詢才能確認她們是否懷孕并來到香港出生。如果發現不符合要求的中國大陸的孕婦不適合進入香港。
2。來香港的孩子會生孩子嗎?

香港通過增加篩查和攔截機制拒絕了大陸孕婦進入該國分娩的婦女。但是,幸運的是,一些大陸孕婦進入了香港,并通過掩蓋了她的懷孕史來生下兒童。盡管根據香港法律對其進行了驗證雙非孕婦,并因有罪而受到懲罰,但分析在香港出生的孩子是否具有香港身份,如下所示:我的國家在香港出生的嬰兒將享有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的地位,即,這些嬰兒將獲得香港居民的永久居民居住地位。
Smirekon International Health了解到,在入境條例下建立香港特殊行政區之前或之后出生的中國公民是香港特殊行政區的永久居民,并享受居住權。